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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文章来源: 天津事测绘院      发布时间:2017-01-05      发布人: 综合办      【字体:  

访谈主题: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访谈地点: 天津北方网在线访谈室 链接位置     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16/12/15/031412883.shtml
—————————————————————————————————————————————————————————————————————————— 访谈内容: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天津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北方网联合举办的“在线访谈”节目。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中共天津市纪委法规室主任金奇男同志。接下来的时间,金主任将围绕“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读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与大家进行交流。 主持人:金主任您好!欢迎您做客我们的“在线访谈”。 金奇男: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访谈,与各位网友分享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体会。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经常成为广大网友普遍关注的热点。您今天的访谈主题也是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谈《党内监督条例》,那么,我们该如何理解颁布实施《条例》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呢? 金奇男: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和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大家知道,任何权力不受监督都可能导致腐败,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我们是一党长期执政,最大的挑战就是权力的有效监督,只有持续破解这一难题,我们党才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是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具有自我修复的能力。历史和现实都证明,解决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根本还是要靠强化自我监督。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党内监督缺失,其他监督必然失效。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也就是说,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发力点在加强党内监督上。那么,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的纪律和制度约束。这次全会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就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为开展党内监督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依据,对我们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主持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前,一部全景式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历程的《永远在路上》,让亿万观众更加清晰地感知、触摸到了我们党敢于直面问题、纠正错误,勇于从严治党、捍卫党纪的“进行时”。拿到新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我们从字里行间也更直观地感受到了这一点。请金主任从党内法规的角度给我们总体介绍一下? 金奇男:早在2003年12月,我们党就颁布实施了第一部党内监督方面的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这次六中全会是对已有试行《条例》的新修订,是升级版。《条例》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内监督,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突出有领导权就要负监督责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现实针对性;三是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同时抓住“关键少数”;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横向同级、内外部结合等各种监督关系统筹设计;五是坚持务实管用,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 《条例》共8章47条,从体例到内容都有很大变化,以监督责任为主线设计框架,针对不同主体明确监督职责,规定具体制度。《条例》可分为三大板块,第一板块为第一章总则,9条,主要规定了党内监督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监督体系等重要内容。第二板块二至五章,是《条例》的主体部分,27条,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等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规定。第三板块六至八章,11条,主要对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整改和保障等作出规定。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十分注重总结实践经验,提炼管用的实招。比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再如,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一方面,规定了党委(党组)日常管理监督、组织生活、党内谈话、考察考核、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8项监督制度;另一方面,明确“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要求纪委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进行核实后,“没有发现问题的应当了结澄清”等等。同时对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巡视监督、派驻监督两大“利器”,也均用较大篇幅进行了细化规定。 可以说,这是一部坚持问题导向,继承与创新有机结合,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的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的立法思路,不贪大求全,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有力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和监督制度的强大优势。 主持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条例》是怎样体现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尊崇党章的理念思路呢? 金奇男: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也是开展党内监督的根本依据。党章中18处提到“监督”,对监督的主体、监督的重点对象、监督的主要内容、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等均有明确要求。《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从篇章设置上与党章配套衔接,依据党章对党的工作主体的划分,规定了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等监督主体的监督责任。特别是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专辟一章,这是对2003年试行《条例》的重大突破,不但体现出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担当精神,也是党章赋予的重大职责。《条例》第四条“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就是对党章中民主集中制规定的集纳。《条例》第六条“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更是很好地遵循和呼应了党章关于“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的要求。还有,《条例》第六章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内容,也是源自党章总纲及第八条的有关规定。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采取的很多管党治党措施都强调突出“关键少数”、重点盯住一把手,这也受到广大网民普遍点赞。那么《条例》是如何规定和体现这一点的呢? 金奇男:所谓“关键少数”,是事物发展过程中数量虽少但作用很大、起引领作用的因素。领导干部在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中就是起这样作用的一群人。因此,抓住“关键少数”,严格教育管理监督,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个鲜明特点。这个特点在《条例》中也得到了突出体现。比如,刚才提到的《条例》第六条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同时,《条例》在强化自我约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方面有22处对领导干部提出专门要求,有12处对主要负责人在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提出要求。再如,《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上级党组织特别是其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这些制度设计无不建立在对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认识、对管党治党规律的准确把握基础之上,也可以说是用惨痛的教训换来的。有数据统计,在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党员比例超过80%;在8800多万党员中,只有80多万领导干部。也就是说,这不足1%的“少数”,是管党治党、推进党的事业发展的“关键”,也是政治生态的决定性因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立案审查200多名中管干部,我市2015年立案审查70名市管干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查处的领导干部中,担任正职一把手或在一把手岗位上出现问题的比例超过1/3。通过这些我们也不难看出,一个党员的党性,不是随着党龄增长和职务提升而自然提高的。它既要靠党员自身加强党性修养和锤炼,又要靠党组织监督。当前,尤其要通过监督管好“关键少数”,引领“最大多数”,高级干部抓好了,其他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干部就会跟着做;党员干部和领导干部抓好了,广大群众就会照着做,以良好的政治生态,带动形成良好的社会生态。 主持人:您在前面介绍中提到,《条例》以监督责任为主线设计框架,那么,《条例》是如何围绕这个主线对责任进行划分和设计的呢? 金奇男:这次《党内监督条例》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强调权责要对等,突出“领导”本身就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有领导权就要负监督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长期以来,一些同志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领导干部面对执纪审查,回想起激情燃烧的岁月时,在忏悔录中都说到,如果组织严格管理监督、及时提醒纠正,就不至于滑入违纪违法的深渊。这充分说明,党内监督缺位,必然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因此,《条例》总则第九条规定:“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特别是强调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把“重音”放在自上而下的监督上,将监督责任清清楚楚地落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身上,体现上对下的监督是最管用、最有效的监督。 与此同时,《条例》提出“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突出的就是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反映了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体现了权力与责任的统一。 此外,《条例》还明确将“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作为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十六条规定:“党的工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这也表明,党内监督绝不仅是纪委(纪检组)一家的事儿,必须统一于党委(党组)全面监督之下,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部门都要负起应有的责任。 主持人:谈到责任,我们耳熟能详的还有一个词“问责”,想请您谈谈《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金奇男: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没有坚决有力的问责,就不会有不折不扣的落实。因此,《条例》将责任追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从监督线索的管理、处理,到纠错、整改,责任追究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第四十一条“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第四十二条“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处理”,这些规定都为监督责任的落实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也就是说,千万不要认为《党内监督条例》只是宏观性要求的一个法规,它与《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是衔接配套的,各责任主体如果不能“真抓真管真担当”,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不力,很可能会被问责、处分。 主持人:我们确实有这种感受,新修订的《条例》文风犀利、用词直接,监督范围更全面,监督的方式和具体抓手很有操作性,制度的“笼子”是越扎越紧了。 金奇男:确实是这样。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这是全党层面的警醒和设防。以此考量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进而破立结合,把现实的“失之于宽松软”关进廉洁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制度的笼子”,形成了党内法规“制度群”。这些制度之间相互衔接配套,共同构成了党内法规的“四梁八柱”,形成既有正面引导、又有“负面清单”,既有监督、又有保障,既有惩戒、又有问责的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党中央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和有效机制,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设计和总体布局。 主持人:我们特别注意到,《条例》在强化上对下的监督的同时,也十分注重基层党组织监督,请您介绍一下。 金奇男:前不久,看了央视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文献纪录片,很重要的启示就是:百姓心中有杆秤,人民群众在我们心里有多重,我们在人民群众心里也就有多重。我数了一下,《条例》有五章11处提到“群众”一词,跟其相连的有“密切联系群众”“群众反映强烈”“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发生在群众身边”“虚心接受群众批评”等等,这已经很好地回应了我们党“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而基层党组织直接面向广大党员群众,最了解群众所需所想、所恶所嫉,及时把群众的意见建议收集起来,变成党内监督的正能量,才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真正向基层延伸、在基层落实。比如,《条例》第三十五条中,赋予基层党组织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了解反映党员群众意见、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等三项监督职责,着重强调了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监督职能。基层党组织发挥了应有作用,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就会不断增强,我们党执政的根基才能牢固。 主持人:关于学习贯彻《条例》,金主任有什么好的心得可以跟广大网友特别是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分享一下吗? 金奇男:“行则将至,做则必成。”任何制度的执行关键靠人。我们党以向“体内病灶”开刀的勇气和魄力,正在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对全体党员尤其是“关键少数”而言,“永远在路上”行胜于言,而且此“行”首先是从我做起的起而行之。各级领导干部要像驾驶员掌握“交规”,熟悉红灯停、绿灯行那样,把《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熟记于心,既要自己“安全上路”,还要为广大党员“安全带路”。如果学习《条例》走马观花,把自己当“吃瓜群众”,喊得响落不实,一上路就犯规,那么等待你的只能是“扣分罚款”,甚至吊销“驾照”。也欢迎广大网友、党员群众积极行使监督的权利,拿起监督的武器,为使我们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担当起来,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 主持人:好的,谢谢您。今天金主任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让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这部重要党内法规的理解,也让我们对全面从严治党、党内监督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再次谢谢金主任专门抽出时间接受访谈,也期待网友们继续关注我们的系列访谈节目。再见! 金奇男: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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